我的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为什么女职工不能从事第 IV 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法制法律网 2023-04-20 16:15:02

为什么女职工不能从事第 IV 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 IV 级劳动强度的劳动是“很重”强度的劳动,妇女长期从事很重强度的劳动,对女性生理机能会产生不良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妇女,月经失调较为多见,可出现痛经、月经过多,少数还可表现为月经不规则、闭经等。

2. 从事重体力劳动时,由于用力而使腹压增加,腹压增加可使子宫和阴道等器官被压向下,出现一时性的子宫下垂。如果长期持续重复作用,可使子宫倒后和轻度的子宫脱落。

3. 未成年的妇女,长期从事重体力的劳动,可影响骨盆的正常发育,造成骨盆狭窄或扁平骨盆。

4. 孕妇从事重体力劳动,有发生自然流产或早产的危险。

·什么是高空、低温、冷水作业?

“高空作业”是指《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凡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的作业。

“低温作业”主要指冷库工作。

“冷水作业”主要指常年在冷水里工作的职工的劳动,如洗肠工、洗瓶工等。

·为什么女职工在月经期不能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

月经是妇女的生理现象,月经来潮时,可使正常的生理防御机能相对减弱,若不注意保护,会引起月经不调和其它各种妇女病。月经期从事高空作业会给妇女带来诸多不便。由于女性本身物理的体温调节机能差,月经更不能从事低温作业,否则可引起子宫淤血或发生痛经等。月经期若受冷水的刺激,可引起经血减少、痛经、闭经或月经淋漓不断。

·为什么女职工在月经期不能从事第 III 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月经期,由于子宫内膜脱落后使子宫腔形成伤面,需要一个修复过程,在这个其间,女性的身体抵抗力比较差,不宜参加剧烈的运动和重体力劳动,以免引起经血过多,月经期延长,损害身体健康。而第 III 级体力劳动强度相当于重强度的体力劳动。故在《规定》中作出了这一具体的规定。

·什么是女工劳动保护?

答:女工劳动保护是根据妇女生理特点对其中的劳动者所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也就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的特殊保护措施。

·女工劳动保护方面应执行哪些文件规定?

答:主要执行:1998年7月国务院令第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省人民政府令《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苏政发[1998]24号)和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1990]2号),以及女工劳动保护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应执行什么规定?

答:根据省政府苏政了[1989]24号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高空、低温、冷水、野外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给予公假一至二天。

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单位证明,给予公假一天。 对女职工的婚前保健有哪些措施?

答: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86]卫妇字长7号文件规定,婚前保健:对欲婚前健康及指导;对有过二次以上自然的宣传教育及咨询,并进行婚前健康及指导;对有过二次以上自然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对女职工孕期有哪些规定?

答:《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定:

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从事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引起流产、早产的作业的女职工、经医疗单位证明,应暂时调做其它工作或酌情减轻其工作量。

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其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工劳动时间内应给予工间休息一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者,其工资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

·对女职工的产假是怎样规定的?女职工流产应休息多长时间?

答: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假十五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苏政办发[1989]24)

·对女职工的哺乳期内有哪些规定?

答: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资不低于百分之八十。

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建立有专人管理的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待设施。

1.女职工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应设女职工卫生室;女职工在四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单位,应设置简易温水箱及冲洗器;流动或分散工作的单位,可发单人自用冲洗用具。

2.有五名以上哺乳婴儿的单位应设哺乳室。

3.有二十名以上幼儿单位应设托儿所。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否执行?

答:应执行《规定》。《规定》中的“企业”系指我国境内国有、集体企业、中外合资、使用、独资企业、乡镇企业,农村联户企业,私营企业和城镇街道企业等。

(本条及其以下3条系劳动部劳安字[1989]1号文件规定)[page]

·军队系统的单位是否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行政性法规,军队系统的单位可参照执行。

·单位实行承包或租赁后,单位领导人应否执行女工劳动保护规定?

答:单位实行承包可租凭只是经营形式的改变,单位领导人仍应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如何理解“矿井下作业”?

答:矿井下作业系指常年在矿山井下从事各种劳动,不包括临时性的工作,如医务人员下矿井进行治疗和抢救等。

(本条及以下十条均自劳安字[1989]1号)

·什么是国家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

答: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极》(BG3869-83)中规定第Ⅲ、Ⅳ级的体力劳动强度。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体力劳动强度小。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Ⅰ级;大于15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50,为Ⅲ级;大于50,为Ⅳ级。若需了解其工种劳动强度的大小,可请当地劳动部门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实际测量和计算。

·什么是夜班劳动?如何理解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答:夜班劳动系指在当日二十二点至次日六点从事劳动或工作。

一般都应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于女职工比较集中的企业,不安排从事夜班劳动确有困难的,请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暂时放宽执行,但要在短时间内积极创造条件实施本规定要求。

·如何理解“孕妇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答:为了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的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如何理解产前休假十五天的规定?

答:女职工产假九十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十五天,产后假七十五天。所谓产前假十五天,系指预产期十五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休产假能否提前或者推后?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是否能延长寒暑假?

答:国家规定产假九十天,是为了能保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康。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至于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能否延长寒暑假的时间,能否延长寒暑假的时间,则由主管部门确定。

·哺乳期满,有的婴儿身体特别虚弱或正值夏季,可否适当延长哺乳期?

答:根据劳动部劳动安字[1989]1号规定:女职工哺乳期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二个月。

·国家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劳动部劳安字[1990]1号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矿山井下作业;

2.矿山井下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国家对女职工待孕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原劳动部劳安字[1990]2号规定,待孕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铅、汞、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Ⅲ、Ⅳ级的作业。

·国家对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劳安字[1990]2号规定,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镉、铵、砷、氯化物、氮氧化、一氧经碳、二硫化碳、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作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强度的作业;

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及拖拉机加强等;

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刘、下蹲的作业,焊接作业;

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国家对乳母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劳安字[1990]2号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上条规定中第1、5项的作业;

2.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 、甲醇、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四、未成年工劳动保护

什么叫未成年工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答: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4]498号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良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的工作包括哪些范围?

答: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范围主要是: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包括:森林代木、归楞及流放作业,凡在坠落高速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有可能坠落高度进行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其他对未成年工的发良成长有影响的作业。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4]498号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所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page]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

8.矿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代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中接触放射性及守林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作业;

17.锅炉司炉。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标签: 劳动保护 女职工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 特殊困难

最近更新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为什么女职工不能从事第 IV 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为什么女职工不能从事第 IV 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 IV 级劳动...
试用期工资最低是多少?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百分之多少? 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几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劳...
新劳动法年假工资计算基数是多少?加班工资的基数是多少?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一定是全部工资本报讯(记者李硕君)昨天,记者...
劳动法律法规关于赔偿责任有哪些? 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第一条 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
劳动法丧假规定是什么呢?员工丧假多少天?丧假带薪吗?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具有休息休假的权利,除了有法定假期外,还有对应...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
七旬老人聚会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老人可以自己离婚吗? 七旬老人聚会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老人可以自己离婚吗?
七旬老人聚会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老人可以自己离婚吗? 七旬大爷执意离婚老人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七旬大爷执意离婚老人离婚...
离婚程序如果夫妻有一方患重病可以离婚吗?办理离婚手续在哪办理? 一、如果夫妻有一方患重病可以离婚吗夫妻有一方患重病可以离婚,双...
签离婚协议算离婚吗?夫妻只签订离婚协议是否算离婚? 夫妻只签订离婚协议是否算离婚夫妻只签订离婚协议还不算离婚,还需...
单方面提出离婚如何提出离婚?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当感情出现破裂时,往往刚开始是单方面想提出离婚的,离婚也涉及到...
起诉离婚日记可以作为证据吗?起诉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的案件中,法院一般都需要考虑双方的感情情况,需要确定...
女儿非亲生诉讼离婚该不该判离?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离婚咋判? 孩子不是亲生的,双方要离婚时,一般情况下孩子应由亲生父亲或亲生...
离婚起诉书范文 女方起诉离婚要什么证件?女方起诉离婚要什么证件的法律依据? 一、女方起诉离婚要什么证件?起诉离婚必须要有的材料有:1 原告...
今日看点:信用卡逾期被起诉立案后会坐牢吗?信用卡纠纷判决后无力还怎么办 信用卡逾期被起诉立案后会坐牢吗有可能。信用卡逾期被起诉立案后,...
每日视点!买二手房网站哪个比较真实_买二手房网站 1、买二手房去网站上看一般情况下都是虚假信息,真的信息不是没有,...
离婚有一方死活不肯离怎么办?一方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我们知道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我们都会采取诉讼的方式来离婚,那...
信用卡有没有停息挂账?停息挂账申请条件有哪些? 信用卡有没有停息挂账?信用卡能停息挂账。办理信用卡停息挂账业务,...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的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伤残进行鉴定...
北影节电影大师班阵容公布, 张艺谋锡兰杨凡加盟 本届大师班有幸邀请到了中国导演张艺谋,土耳其导演、编剧努里·比...
轻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轻微伤害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各类意外导致人身受到伤害是比较常见的,受伤有...
轻伤二级怎么判刑和赔偿?二级轻伤赔偿标准及量刑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一旦发生了人身伤害的事实行为的时候,受害人就会向公安机关进行报...
法医轻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轻微伤害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各类意外导致人身受到伤害是比较常见的,受伤有...
民事诉讼律师费由谁承担?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一览表是什么? 民事诉讼律师费由谁承担?一般民事诉讼的律师费通常会由败诉方来最终...
信用卡逾期一个月的后果是什么?信用卡晚一天还算逾期吗 信用卡逾期一个月的后果是什么1 信用卡持有人需要支付超过规定期限...
法医鉴定轻伤的标准是什么?法医鉴定轻微伤赔偿多少钱? 法医鉴定轻伤的标准是按照标准的专业医学知识对人体、组织器官的伤...
轻伤2级是什么伤情?轻伤二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什么是轻伤二级? 造成损伤的原因引发了,人体器官的功能性轻度损伤或者影响容貌的情...
合同纠纷律所怎么收费?律师提供民事服务的收费标准 合同纠纷律所怎么收费?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在法律上并未统一...
十级伤残的划分依据是什么样的?工伤保险条例有什么内容?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
信用卡逾期一个月的补救方法有什么?信用卡不小心逾期了怎么办 信用卡逾期一个月的补救方法有什么1 如果您因为生病或者其它原因不...
15037178970

律师最新回复

  • 2022-08-30 09:48:22

    高楼住宅玻璃炸裂应该找谁处理

    回复:可以建议您先找一下物业,由物业处置

  • 2022-11-14 09:48:30

    退休职工涨工资最新消息 退休人员涨工资注意事项有哪些?

  • 2022-11-17 17:08:56

    跳跳糖是毒品吗?

  • 2022-11-18 11:21:04

    建筑劳务公司是什么意思

  • 2022-11-18 12:16:14

    民事权利包括哪些

我是律师

律师入驻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友情链接:

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Powered by 名律网 Copyright © 名律网版权所有